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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培养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中提出: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全面了解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理解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培养预测、分析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思维,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实战技能与方法工具,以实现低风险、低成本、高绩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
随着新常态下市场化改革深入,经济结构快速调整,在《中国人力资源发展报告蓝皮书》(2016版)一书中,在对2015年我国劳动关系形势报告数据中,“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案件数量比2014年增加了近10万件,增幅达13.8%,集体劳动案件数量同比2014年增长112%,劳动争议主题多元化、复杂化问题突出。”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肯定了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并系统地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原则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制度、机制建设。
为此,上海市创优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在全国范围内联合推出《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培训项目。
【项目定义】
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是指将人力资源专业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业务,促进其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的一种新岗位。
【证书颁发】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能力建设中心颁发 《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http://edu.mohrss.gov.cn/查询。
【资费标准】
全国统一价格:4200元/人(培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
【开班形式】
录播课+线上直播+直播回放 (一年有效期)
【课程及考试安排】(扫描图片上面的二维码)
【课程特色】
课程以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的六个模块为主线,通过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深入剖析,引入目前国内劳动用工中法律热点案例进行讲解。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知识,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让学员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更好地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出巨大贡献,铸就高级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
【申报对象】
各级国资委、中央企业及各大型企业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部、战略发展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经理、劳资经理、工资管理、集体合同管理、社保主管、经办、工会及负责社会保险的专业人士;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合同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人士。
【授课专家】
参与起草和制定相关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的专家、各地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或社保中心等权威机构的专家,知名律所的专业劳动法专家。
【报名条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两年以上;
【报名材料】
(1)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职业培训报名表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电子扫描版或复印件)
(3)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